【怡軒純文】20170925。鳥事

太久沒有遇到鳥事,來記錄一下。

今天去海牙幫朋友辦文件證明,去了台北代表處。因為收到的程序有點過時,加上沒有再認真上網確認程序,跑了荷蘭教育部的DUO和外交部的文件證明後,來到最後一關就碰了一鼻子灰。

從按門鈴就來了個“English, please”。我先愣了一下,才回應過來。來到辦事窗口,伯伯很客氣地說用英語,那好吧,真的是初體驗,來到台北代表處國語用不上。搞了一會,來了位女士,聽她和伯伯說荷蘭語和英語,然後她轉頭跟我說英語,我直接就用荷蘭語上了(老實說,心裡就是一團火!)。既然我沒有把要做文件證明的正本複印一本是我的錯,伯伯說一張要一歐元我也認了,但該女士說如果是一兩張就可以,這麽多要去外面複印,語氣和用詞都很不客氣。從代表處出來,我只能走路去有點距離的AH把文件都複印一份,再走回去交件。這回只有該女士在辦公,語氣有好些,只說國語,但只要一碰到程序和辦公時間的問題,她就很緊張的去確認她的網頁資料沒有問題(這是擔心我挑到什麽毛病嗎?)。我不想爭論什麽,只要把事辦好就好。我從恩荷芬坐火車來一趟海牙還得挑沒有課的日子,實在不想跑冤枉路。

這幾年,跑簽證和居留證什麽的也去過不少大使館和辦事處,沒有遇過這樣的。雖然不是台灣人,但在台灣生活過也自然把台灣當成第二個娘家。這駐荷蘭台北代表處,代表的是“台灣”,我當時越聽就越為台灣丟臉,很懷疑自己是不是來錯地方了。這服務窗口代表的就不是妳個人,就算心情再不好,也想想自己是代表誰在說話。難聽點,這算是欺負自己人嗎?還是我的台灣腔不夠準(我很肯定自己沒有大陸腔),又不是老外,所以成了不能常規應對的例外?

好在這是第一樁,也希望是最後一樁,下個星期還得去一趟領件,希望一切順利就好。